針對河南、遼寧部分高中體育特長加分資格人數過多問題,教育部新聞發言人7月8日表示,已要求河南、遼寧兩省展開認真調查,對舉報反映高考加分存在的問題進行徹查;根據調查結果,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,構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 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,高考違規加分是一個長期存在並且不斷惡化的問題。此次河南、遼寧兩省暴露出來的違規加分事實固然令人觸目驚心,但又焉知不是冰山一角?近年來,被公開曝光的高考作弊事件無一不具有轟動性效應,對社會衝擊力之大一波更甚一波,比如吉林松原集體舞弊案、中國人民大學原招生處處長受賄案。
  高考本是實現社會人員正常流動的一項重要制度設計,如果仍由其變質、腐化、墮落,將會動搖社會公平根基。正因為如此,這些年來,關於高考改革的呼聲此起彼伏,各方人士紛紛獻計獻策拿出不同方案。
  但我們應該看到,高考作弊絕非僅僅是考場之內的事情,而是深受社會整體環境影響,與權力、法治、道德都密不可分。就拿違規加分來說,如果沒有相關材料的篡改、造假,又豈能頻頻得逞?這樣一種大面積篡改、造假行為,又豈是教育部門一家之事?可以毫不誇張地說,許多高考作弊行為本質上是一種腐敗現象,其根源並不都在教育圈子內部,權力與金錢的重重魅影橫跨多個系統和領域若隱若現。
  從以往諸多高考腐敗案例來看,高考的每一環節都有可能淪陷。除了違規加分以外,出現在人們視野中的還包括高考移民、集體舞弊、花錢點招、冒名頂替、雇佣槍手。高考腐敗者們往往利用合法性政策,通過權力與金錢交替運作,偷梁換柱、李代桃僵,不動聲色間便完成鯉魚躍龍門的過程。有錢有勢者擁有多種方式為子女擠占高考有限的一席之地,考試者的競爭蛻變為考試者家長的競爭。
  這是一種十分危險的傾向,同時也提醒人們,單靠變革高考制度本身,已經難以封堵無孔不入的高考腐敗,設計再精密的制度也有可能被內外聯手攻破。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、保障考生合法權利,對高考腐敗亟待司法更多介入。
  總體而言,我國處理高考腐敗作弊案件處罰依然偏輕,特別是對本該由司法處理的問題,一些地方只是輕描淡寫進行行政處理了事。打擊高考腐敗,要依照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和刑法有關規定,建立司法機關第一時間介入調查的基本原則,而不能事先由有關部門自行調查,再視情節輕重移交司法機關,尤其是對那些裡應外合、上下其手、團夥舞弊、多方造假的高考腐敗窩案、串案,必須要嚴懲不貸。
 
(編輯:SN14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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